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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保全措施

2018年4月21日  北京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tgzujfls.cn/
  核心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债权不受侵害呢?债权保全是其中一种很好的方式。那么债权保全的措施又有哪些呢?下面由债权债务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撤销权╠针对债务人的积极行为
  如果债务人采取积极的行为逃债、赖债,比如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放弃到期债权,那么债权企业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这时,企业可行使撤销权。
  1、撤销权的含义
  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财产的权利。
  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有三种:
  (1)债务人放弃其对他人的到期债权。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实施危害行为之前成立。
  (2)债务人实施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上述三种行为)。
  (3)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场合,还要求取得财产的受让人具有恶意,即要求他知道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
  3、撤销权举例
  a公司欠b厂50万元货款,a公司除了一套时价40万元的房产外,别无它物。b厂的原材料供应商c厂知道此事。a公司将房产以20万卖给了c厂,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b厂可将a公司为被告,c厂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a公司和c厂之间的买卖合同。
  (二)代位权╠╠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
  如果有一家公司欠了你的公司一笔加工款8万元到期了,但这家公司确实没钱还。经过调查,得知有另外一家公司欠这家公司10万元,但这家公司却不去积极追债,而是消极等待。那么,我们能不能直接去找另外的那家公司要钱呢?这就是代位权要解决的问题。
  1、代位权的含义
  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主张属于债务人但其怠于行使的债权的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要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行使。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必须符合如下四个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拥有合法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应行使且能行使而不行使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要件的意思,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主张其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就前面的例子,可以得出结论:我们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外的那家公司要钱,但必须通过向法院起诉方式来追债。


文章来源:北京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杨晚柠 [北京]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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