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能否主张利率过高而撤销合同?
借款合同中的利率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部分,已支付的利息不得请求返还,未支付的利息则不再予以保护;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则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利率明显超过了司法解释所允许的范围,即年利率超过36%,且该过高的利率导致合同对借款人严重不公平,借款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1条关于显失公平制度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或合同中关于利率的条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1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示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高利贷行为在何种情况下违法?
高利贷行为在超过法定利率上限时构成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如果超过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现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则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这种情况下放贷人的高利贷行为即构成违法。违法高利贷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放贷人收取的利息、复利、违约金等综合费用之和超过法定利率上限。
2. 通过设定隐形费用、服务费等方式变相提高实际利率至法定上限以上。
3. 采用暴力催收、非法拘禁或其他手段强制借款人偿还高额利息或本金。
【法律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了“高利转贷罪”,对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严厉打击暴力催收等非法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形式,进行民间借贷活动。当借贷利率超出法定保护范围,并且伴有违法行为时,高利贷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当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显著过高,超出了法定上限并构成显失公平时,借款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或有关利率的条款。但在此过程中,借款人需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利率过高确实导致了合同的不公平性,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也建议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务必明确了解和遵守我国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相关规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