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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本不该,动手打人被拘留

2016年6月27日  北京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tgzujfls.cn/
张某与刘某系高中同学,家又离得不远,平常关系处得不错。2005年夏,张某因为买车跑运输资金不够,便想起了平时关系不错的同学刘某,遂向刘某借钱,并打了欠条。张某承诺2006年5月1日前将该款5万元还清。刘某觉得张某是同学,关系不错,其买车跑运输又是干正当买卖,同学有难帮一下也是应该的,所以将5万元钱借给了张某。张某在借到这5万元钱后即买车跑运输,但由于张某对运输业务部熟悉,加上运输业务竞争激烈,在起初盈利了几个月后因为全国范围内查超载超员后即开始亏损。2006年5月1日刘某的欠款到期,张某向刘某说自己因为出去拉货资金周转不过来,请求刘某再等几天。刘某同意了。过了一个月,刘某因为弟弟结婚急需用钱,遂向张某要求其还款,张某听到后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并称自己没有借刘某任何钱并将刘某打伤。刘某请求曹律师帮助曹律师在分析后认为,现在张某唯一对刘某有用的财产就是他所买的车,为了保证以后判决的顺利执行,防止张某转移、隐匿财产,曹律师在起诉张某的同时果断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让法院将张某的车扣住,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曹律师在执行期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因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并阻碍执法,并依法司法拘留。后该案顺利执行,刘某拿回了张某借他的5万元钱及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