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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诉讼是否应追加原债务人 提起债务诉讼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2022年10月9日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tgzujfls.cn/

  唐国忠律师,长沙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鑫昊成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债务转让诉讼是否应追加原债务人

债务转让诉讼是否应追加原债务人

1、如果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且已生效,债务人事实上已经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无需承担债务。债务应由新债务人承担。

2、如果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则债务人仍需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规定;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根据本文的内容介绍可以看出,在进行债务转让之后,债务人就退出了债务关系中。债权人需要向新的债务人进行提起诉讼,对于原来的债务人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也不会成为诉讼的主体。但是如果原债务人还存在债务关系则可以进行起诉。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提起债务诉讼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一、提起债务诉讼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当事人打债务纠纷官司应围绕债务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以及债务内容、债务履行情况等方面提供证据,主要有:

1、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条、收据及合同等证据材料,这方面的证据应在起诉时附在诉状后面一同交给法院。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供的借据等书证应是原件,如果提供不出原件的,则应以其他证据佐证,复制的收据借条等不宜作为证据使用。

2、原告应提供已将标的物交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3、原告还应提供被告虽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债务或其他违反合同的证据材料。

4、被告可以提供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或变更的证据材料。

二、应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提起债务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官司诉状可以按照一般民事诉状的格式书写。

在事实和理由部分着重写明双方当人之间债务关系存在的依据,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事实,被告方未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据等。在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方式等。

综合上述,整理有关债务诉讼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债务诉讼。在发生债务纠纷后,当事人如果要起诉解决,首先便要确定法院管辖的问题,然后写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再提起债务诉讼。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