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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款凭据查获偷税案

2017年9月28日  北京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tgzujfls.cn/

  收款凭据查获偷税案

  企业基本情况

  某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金80万元,主要从事纸箱产品的生产、销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征收。(该企业是由某公司变更而来的)

  信息数据采集

  企业申报资料的采集

  我们通过一窗式征管查询系统提取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资料。该公司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共计申报产品销售收入160万元,其中2005年销售额为60万元,2006年销售额为100万元,实现应缴增值税3.2万元,平均税负率2%。企业用票量不大,是一个经营规模不大的企业。

  实地检查资料的采集。

  1、实地检查,印象收获。我们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检查权限,实施对该公司2005年至2006年税务检查,进入该公司,首先对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了实地观察,企业生产工人人数约10人,正忙碌地操作装箱,二台切板机正不停地咔嚓切纸,已装待发的纸箱堆至近半个车间,看似生产十分忙乎,在此同时我们问及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及企业生产情况,他们均为企业的老职工,月收入约800至1000元,企业生产比较正常。其次我们走进财务室,财务办公桌及旁边的文柜架上堆放着部分产品订货单及出库单,粗略估计不少于50份,这时正忙于开票的会计见我们进来,就比较热情地给我们沏茶询问,当我们表明身份后,坐在一旁的车间发货员张某迅速将桌上的单据放至抽屉里,此时公司负责人不在。

  2、调阅帐册,疑点凸现。约过半个小时,公司负责人陈某来到公司,我们严格税收执法程序,将该公司05至06年所有的帐册、凭证及有关涉税资料一并调回检查,在调取过程中,我们注重了仓库发货单、产品订货单等资料,因仓库发货单是企业发至客户最有力的证据资料,调回资料足足有三大箱。调回后,我们迅速展开对企业帐册、凭证资料的审阅发现,疑点 一:公司帐载职工人数4人与实际人数10人不符;疑点二:公司帐载固定资产切板机一台也与实际二台不符;疑点三:公司帐载费用很少;疑点四:有的记帐凭证却无原始凭证,核销往来无摘要说明;疑点五:我们在审查会计凭证的同时,还发现2006年12月份存有一份是用一张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收取某单位的往来货款1288元的记帐凭证,收款收据号码为002564#,查阅其他凭证中均未发现,查看现金日记帐,发现有七、八笔是收取现金货款的,且金额仅为2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5%,发生时间为2005年和2006年12月份,其他均为银行转付的,这就怀疑,难道公司现金交易很少?且现金交易均发生在年底,平时没有发生?我们再从收款收据号码来看,填开收款收据决不是一份,应该有多本票据,初步断定企业存有帐外现金收入;疑点六:在调回的资料中发现2006年银行对帐单,经初步核对,发现有部分货款没有入帐。从以上疑点分析,企业存有帐外收入的可能性极大,为此我们检查人员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最终锁定以现金收据为重要突破口的追踪方案。

  3、锁定目标,追踪收据。检查在紧锣密鼓中进行,一张捕捉收据网悄悄张开,我们的检查人员将调回的资料进行全面盘查,发现有一大叠收款收据第三联(记帐联),我们按填开号码及日期一一理顺,收款票据约有5本之多,但有断号现象,这说明企业现金交易远不止以上几笔。检查人员据此重大线索紧紧抓住收款收据回单联,责成公司负责人提供这两年来所填开的收款收据存根联,但事实很困难,起先,我们询问填开收据的当事人及公司负责人,但他们固守同盟拒不承认,然证据毕竟是证据,我们一方面施加压力,另一方面采取政策攻心,经过几经周折,最终公司负责人陈某拿来了收款收据存根联有7本,我们的检查人员将其输入EXCELGE表格,经统计05、06这两年的现金收入为363.75万元,其中包含股东投资款和银行、个人借款以及其他款项为145万元,公司实际现金交易额为218.75万元。

  4、掌握数据,确认收入。现金收入既已确认,那么银行转帐收入到底有多少未进帐?我们的检查人员按照税务检查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凭税务检查证和银行许可证明单,调取了该企业2005年至2006年银行进帐的全部数据资料,经核对企业有近10万元的货款未入帐,企业实际银行转帐销货款137万元。为了进一步核准企业销货总收入,检查人员认真分析了销货收入渠道,除了现金、银行转帐收入外,还应包括作为收入来源的应收帐款借方余额15万元,这样企业05至06年销货总收入应为370.75万元,公司负责人也承认了这一事实数据。

  5、收集证据,形成锁链。收入既已确认,然我们调查讲究的是证据,有这部分收入,其发货发给谁家的,关键是货物,其直接起到印证作用。为此,检查人员将调回来的大量发货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按其发货单号码及填开日期,化了近三天的时间,将近1500份发货单全部输入电脑,归类统计出发货数量,然发货单上未标明单价,检查人员就会同该公司发货员一道输入数量和单价,经初步统计,2005年送货单据是全的,发货金额为80万元,2006年送货单据不全,但单据有60% 左右,现有发货金额为100万元,这与企业05、06年申报数有20万元出入,与我们统计总收入有190.75万元的出入,为何悬殊这么大?是上面统计总收入有误?还是我们输入送货单有误?我们重新核实了输入发货单的数量与单价,并与同期开票单价相比,发现输入单价出入较大,问题就出在我们对纸箱各规格的单价不甚了解,在具体输入过程中,听凭发货员报的单价,原因找到后,检查人员随接找来了发货员,询问了其中的原诿,发货员道出了个中原因,当时他想为公司隐瞒收入,认为我们只凭送货单金额来补税的,故有意报低单价,致使总销售额出入较大,对此检查人员再次核对输入发货单,忙乎了一天后,最终统计出2005年发货额为130万元,与同期2005年申报数相比有70万元的出入,2006年现有送货资料发货额为150万元(据公司负责人称06年送货单保存不全),与同期2006年申报数相比有50万元的出入,如是将未保存40%的送货单统计来,2006年发货额应为250万元,这样,2005年至2006年的发货额380万元与确认的总收入370.75万元出入不大。同时,我们的检查人员将送货单与现金收据单、银行进帐数据作了一一对应,理出较强的对应证据链,并对部分几家销售客户进行了调查取证。

  6、其他证据,引起关注。我们将调回的其他涉税资料进行全盘清查,发现该公司有部分工资表,上有公司职工的真实签名,还有一部分材料票和运输杂费支出单据,首先我们首肯了其真实性,其次与帐上进行核对,发现现有这张工资表上的人数10人与帐上记载的人数4人不相一致,同时工资额只记一半,其他材料票和杂费单据未见帐上反映,企业为何这么做?据公司负责人讲,因纸箱销售利润薄,市场竞争相当激烈,一方面部分材料发票未能取得而不能抵扣,另一方面部分客户不需要发票。如果要全额计算销项税额,企业难于承担这一税负,造成实际经营的亏损,于是该公司法人代表就动起了帐上不计不需开票的收入、同时在实际销货中不需开票的可作让价处理这一念头,为使耗料、费用与产品产出量保持同口径,公司带帐会计按照一定的框框儿做起“半本帐”来。事实也正是如此,公司将需要开票的单位倒轧出本期所产出的产品做入帐内,与之相对应的料、工、费也做入帐内,这样就形成了耗料与产出产品一定的配比关系,然对其他票据怎么办?问及经验丰富的带帐会计,他就将其放至帐外,包括耗料而产出的成品及其他相关费用也置于帐外,搞体外循环,可见会计与公司负责人的“良苦用心”。

  检查处理结果

  我们根据收入数据及对应货物的印证证据,查实了该企业有少报收入的事实,经查企业05、06年应申报产品销售收入370.75万元(含税),自行申报不含税收入251.68万元(含2007年补报收入91.68万元),少申报收入65.20万元(不含税),我们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九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补缴增值税11万多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的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

  检查后的思考

  通过以上案例,反映了某些偷税分子方法和手段愈发高明,隐蔽性较大,搞体外循环,销售收入不入帐现象屡见不鲜,这给我们的稽查工作带来深度检查的难度,深感我们的稽查工作任重而道远。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将如何来惩治偷税分子及管理好企业,我们认为:1、实地考察企业职工人数及工资计价情况,与同行业比较,分析企业人均产品产出的数量。2、了解企业资金流向,掌握料工费支付及收入情况。3、深入一线掌握企业生产工序流程及生产发货情况,认真搞好纳税评佑,切实用好投入产出法基本原理来搞好行业管理。4、教育带帐会计恪守职业道德,不要听凭公司负责人摆布来做帐,或是为了几个工钱而捧捧帐,而要建真帐、建实帐,检查人员在具体检查过程中要判明企业提供帐册的真实性,要在查细查深上下功夫,俗话说:“人走有声,鸟过留音”,我们的检查人员要善于从帐上发现新问题、新线索,要有责任心和事业心,加强从帐内到帐外的延伸检查。5、加强税法宣传,要注重实效,督促企业销售开票、购货索票的经营模式,并将票据全部入帐,要坚决切断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不开票给优惠的“利益链”。 6、要切实加强稽查打击力度,对偷税行为决不姑息,要达到打击一起、教育一方的目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净化税收执法环境,才能让企业走上合法经营的康建轨道。


文章来源:北京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杨晚柠 [北京]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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