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注意索回借据。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如今私人间借贷也大多立有借据,为避免意外情况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据。若对方将借据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请对方当场留下收据。
3.注意最好有见证人。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未立借据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
4.注意记住当时的情况。可记载当时借贷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情况,以便在日后发生矛盾纠纷时提供旁证,有效地保护自己。
5.就意当面点清。事先将钞票整理好,双方当面检验、点清数目,切不可碍于情面马虎从事,导致日后因假钞和数目短少发生矛盾。
6.注意最好一次还清。为便于对方安排钱的用途和索回借据,最好一次性还清借款,若实在无法一次还清,则应向对方说明原因以求得谅解,并说明还差多少,在原借据上写上还款及欠款数额最好。
7.注意切忌转手。谁借谁还,请人代还既是失礼之举,又可能因交代不清或第三方原因引起矛盾和误会。
8.注意适当补偿。借款时最好定有利息条件,并最多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此视为法院审理民间借款经济纠纷案可认定的民间借贷利率,还款时按协议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