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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资金撤走,房子该何去何从?

2018年9月23日  长沙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tgzujfls.cn/

  网友咨询:最初我和妹为投资加养老劝说老人,各出一部分钱付首付,贷款给老人买房,房供老人还,房本上是我的名字,事后卖房按投入比例分成,后因男朋友介入,觉得拿老人当工具挣钱太不像话,所以又商量取消了投资目的,只为养老买房。现在妹单方反悔,想撤出她的钱,多次经劝说无果,所以中间出现了各种纠纷。我现在不想还妹的钱,还想保住这套房,可能吗情况如下:一、当时妹给我这钱时没有任何收据欠条,只有银行转账记录,也没有备注。二、父母亲戚是知道其中原委的。所以我的问题是,现在妹要起诉我,她可以要回她的钱吗如果她可以要回她的钱,她可以让我卖房吗谢谢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于佳宁律师回复:一、你妹可以要回钱;二、房产登记的人为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人,她只能要回钱无权要求你卖方。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耿然律师回复:你好,按照投资约定返还你妹妹的钱,房子你可以保留。

  北京优典律师事务所田野律师回复:你至少要换他当时银行转账过来的钱,如果真的诉讼并且有证据证明他给你转账的钱是用在你们投资的房产上,你还要给他部分房子增值的钱.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马桂吉律师回复:您好,需要看到起手上到底有什么证据,且如房子登记在您名下则对方无权干涉您是否卖房.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徐卫东律师回复:根据您的描述,您需要返还您妹妹的出资,当时妹给您这钱时没有任何收据欠条,只有银行转账记录,也没有备注。二、父母亲戚是知道其中原委的。

  一旦涉诉,您可能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